编者按: 2021年4月初,网上曝出一则新闻:苏州男子张勇隐瞒已婚事实,与离异女子李媛谈恋爱并同居。为讨女友欢心,张勇主动借给女友30万元,“借款期限1万年”。谁知数月后两人分手,张勇诉至法院要求李媛还钱。这则新闻迅速在网上引发热议:“30万元还能不能要回?”“借款期限1万年咋算利息?”一时间众说纷纭。其实,该案发生在一年多以前,只不过当时未经媒体广泛报道而鲜为人知。如今被网媒曝出,又被人为加入了“情人”“小三”等敏感字眼儿,才引起广泛关注。尽管是一则“旧闻”,但案件所牵
2023-12-01
恋人借款,愿以婚姻作保 现年41岁的邱国庆,是江西省永新县的一名普通工人,因常年被单位派到外地工作,与妻子聚少离多,导致感情破裂,几年前离了婚。离婚后,邱国庆一直想重新组建一个家庭,于2018年5月底在“永新QQ群”上发布了征婚启事。 不久,邱国庆与应征者杨春燕互加了QQ、微信好友。通过聊天,邱国庆了解到,杨春燕与他同岁,几年前与丈夫离异,想找一个好男人共同生活。“只要两个人情投意合,我不排斥异地恋。”杨春燕的这句话,让常年在外地工作的邱国庆感到十分欣慰。在网上聊了几天后,两人相约线下见面,也看对了眼,于是确立
2023-12-01
问: 2016年3月,张某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,从银行获得贷款用于扩建厂房。在签订贷款合同时,银行告知必须有第三人提供担保。张某让其朋友刘某为其贷款提供担保。刘某念及朋友情谊,自愿为债务人张某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。银行按约向张某发放贷款,但是贷款到期后张某未按约还款。为了实现债权,银行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张某偿还本金及利息,保证人刘某及其配偶赵某对本金、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,诉讼费、律师费等由被告承担。请问,银行能否要求赵某承担责任? 答: 银行认为,担保之债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,系夫妻共同债务,应由夫妻共同承担连带责
2023-12-01
问: 我与小张是好朋友,他因做生意急需资金周转,多次向我借款。我为了方便,多次通过微信转账给他,总共转账28.6万元。后来我向小张讨要欠款,小张拒不承认。无奈,我准备起诉他。请问,我只有长达半年的微信转账记录,能否证明与小张有借贷关系? ——林先生(北京丰台) 律师说法: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,原告仅依据借据、收据、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,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做出合理说明,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、款项交付、当事人的经济能力、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、交易习惯、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
2023-12-01
夫妻二人实行生活AA制。他经营的公司破产后,借贷公司把他和妻子告上法庭,要求夫妻俩共同承担债务。妻子该不该为丈夫承担还债义务呢? 承诺婚后AA制,女方父母开绿灯 2019年5月的一天,在济南一家商贸公司上班的蔡悦刚到家,门还没有关好,两个陌生男子就闯了进来。蔡悦以为是入室抢劫,刚想大叫,却发现对方根本没碰家里值钱的东西,而是大摇大摆地四处打量起房子来。蔡悦忍不住问对方:“你们到底是干什么的?” 来人没回答,而是将一份文件的复印件递到她手上。蔡悦一看,顿时气得浑身发抖:那是一份借款协议,借款人是她的丈夫徐超,借款金额
2023-12-01
继父去世后,继父的亲生女儿独占父亲遗产。为捍卫自己的继承权,继女将姐姐告上法庭。姐姐辩称,她的母亲与自己的父亲已离婚,因此再婚形成的继父女关系也随之消失,她就没有了继承权—— 单亲男女惺惺相惜,带着两个女儿共组家庭 2000年,妻子患病离世,38岁的济南市民胡志强与12岁的女儿胡晓蕊相依为命。家里少个女主人,胡志强的生活变得一团糟,亲朋好友没少帮他张罗再婚对象。胡晓蕊对父亲再婚很抵触,声称如果爸爸再婚,她就离家出走。为了照顾女儿的感受,胡志强推掉了不少相亲机会。 与胡志强不同的是,35岁的陈娟因与丈夫性格不合
2023-12-01
问: 赵志考上大学之后,按照学校的户口迁移政策,将户口从农村老家迁到学校。毕业后,为了工作以及孩子上学方便,他的户口一直留在城里。赵志父母去世后,家里的房子一直空着。后来村里扩修道路,需要拆除赵志父母的房子,村委会便通知赵志,让他把家里的东西搬走,但并没提拆迁补偿事宜。后赵志同村委会协商,要求村委会给予补偿。但村委会称赵志为城镇户口,其父母去世后房子无人居住,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,赵志无权要求获得补偿款。 请问,城镇户口的赵志是否有权继承父母在农村的房屋并要求获得补偿款? 答: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
2023-12-01
问: 2003年,郑强通过熟人在当地的中国移动营业厅办理了尾号为6个5的手机号。2017年,郑强去世,其房屋、存款等遗产的分配方式各继承人均达成一致,唯独对手机号的使用权归谁有争议。其大儿子郑志认为,他多年以来一直跟随父亲做生意,好多生意伙伴都是通过该手机号联系,要求将该手机号归他使用。二儿子郑向认为,虽然大哥跟着父亲做生意,但是他向相关机构询问得知,该手机号价值10万元,价值巨大,自己也拥有继承权。请问,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,被继承人的手机号该如何继承?答: 手机号是郑强生前取得的财产,在其去世后,手机卡号的使用权是其个人遗产,因其生前没有
2023-12-01
中年女子遭遇车祸死亡,冒出两个丈夫真假难辨 2018年7月21日下午,江苏省盱眙县发生一起交通事故:中年女子田红骑着电动车在岔路口转弯时,被一辆直行未减速的出租车从后面撞倒,当即不省人事。路人拨打了120和110,急救人员和警察很快赶来,将田红送到医院抢救。 民警根据田红随身携带手机上的通讯录给她儿子打电话,她儿子的反应非常冷淡,让警方跟她的家人联系。民警一头雾水,但来不及多想,又从田红的手机里调出她老公的电话打了过去。 一个小时后,一个50岁左右的男子匆匆来到医院,说他就是田红的丈夫,名叫李伦。随后,田红一直在医院抢救,李伦守
2023-12-01
问: 我丈夫在上班途中看见一个儿童正在水中挣扎,生命危在旦夕,他当即跳入水中施救。最终,儿童得救了,我丈夫却因体力不支溺水身亡。事后,我要求丈夫所在公司给予工伤待遇,公司领导认为不构成工伤,其理由是我丈夫并非死于工作场所,也不是由于工作原因死亡。请问,公司领导的理由成立吗? ——李女士(广东深圳) 律师意见: 该理由不能成立,即你丈夫的死亡应当视同工伤。 按照我国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十五条第(二)项规定,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、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,视同工伤。即只要是为维护国家利益、公共利益而受到伤
2023-12-01

